石河子大学保卫部同工同酬人员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保卫部    发布时间:2019-01-04    浏览次数:5674


  根据石河子大学用人需求,石河子大学保卫部消防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岗位性质为编制外同工同酬聘用人员。依据学校有关新增人员招聘制度,现发布招聘启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违法处理和纪律处分;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消防退伍军人优先);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软件;

  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伟、孙星海

  成员:苏明江、田红勇、李松江、高培全、李少峰

  秘书:高培全兼任;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事宜

  1.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周二)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材料(邮箱781099490@qq.com,备注“招聘”),也可现场报名,地址:石河子大学中区保卫部办公室(大学中区保卫部办公室213室)。

  所提供材料为:

  (1)个人简历,《石河子大学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

  (3)所获各种资格证书、培训证书。

  (4)退出现役的退伍证或证明。

  (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资料电子版、扫描版打成压缩包发送上述邮箱,纸质版及复印件准备好,之后环节面审原件、留复印件。

  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及公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进度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姓名于拟于2019年1月9日(周三)通过保卫部主页(http://bwb.shzu.edu.cn/)公布。

  3.现场资复审、领取准考证。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于1月10日(周四)上午11:00之前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地点:石河子大学保卫部会议室(208室)。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身份证原件、自荐材料、学历证明、复员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笔试

  笔试时间:1月11日(周五)上午11:30-13:30,笔试前5分钟启封考试试题,试后当场改卷,下午16:00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地点:石河子大学保卫部二楼会议室。

  笔试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保卫部组织的统一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内容为安全保卫、消防基本知识、法律基础、安保工作职业道德、实事政治应知应会。同时进行大学的心理测试问卷填写。

  七.面试

  按笔试成绩排名,以所需岗位的1:2比例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成绩并列,按并列名次面试。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的自我认知水平、保卫工作职业判断素养、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取全部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之后的平均值。

  面试时间:1月12日(周六)上午11:30-13:00。

  面试地点:石河子大学保卫部二楼会议室(208室)。

  笔试与面试时间和地点如发生变动,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招聘考试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为确保公正、公平、公开,成绩将于1月12日下午20:00前在面试现场直接公布并公示。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定人选,报大学人事处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期需参加大学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心理测试、政审、体检等。因政审、体检等不符合录用要求或本人主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联系人及方式:高培全;电话:17709930345;邮 箱:781099490@qq.com。


附件1:石河子大学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石河子大学保卫部

2019年1月4日


媒体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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