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艺术学院获评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文章来源:石河子大学    发布时间:2023-01-21    浏览次数:449

  近日,国家民委公布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了283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我校文学艺术学院榜上有名。

  近年来,文学艺术学院党委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推动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将创建工作贯穿于办学治院、教书育人全过程,建立了“党委统筹、部门组织、基层创建、全员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机制,从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优化育人环境、强化家校联系等方面推动创建工作,形成了创建工作常态化、育人阵地实体化、融情共建立体化、社会服务专业化、示范引领特色化和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五化一促进”模式,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2021年,石河子大学已获评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长期以来,学校积极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纵深推进机制,全面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基层单位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师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促进了各族师生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效。

  (通讯员:李智敏)

媒体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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