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工同酬人员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8-10-08    浏览次数:2250


  根据石河子大学用人需求,石河子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和2名留学生辅导员,岗位性质为编制外同工同酬聘用人员。依据学校有关新增人员招聘制度,现发布招聘启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行政管理岗位人员招聘条件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英语专业背景者优先;

  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 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

  6. 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从事过学生管理、校内行政管理工作的优先;

  (二)留学生辅导员招聘条件

  1.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英语专业背景者优先,其他专业者需通过英语六级;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 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

  7. 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从事过学生管理、校内行政管理工作的优先;

  8. 获得“心理咨询师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事宜

  1.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材料(邮箱935990510@qq.com),也可现场报名,地址:石河子大学中区行政楼314A室。

  所提供材料为:

  (1)个人简历,《石河子大学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 

  (2)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代表性论文和获奖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培训证书。 

  (4)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及公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拟于10月15日根据报名进度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姓名于审核当日通过国际处主页公布。

  3.现场资格验证、领取准考证。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于10月16日全天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验证,对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地点:石河子大学行政楼314A室。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身份证原件、自荐材料、本硕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

  四.笔试

  笔试时间:10月17日上午10:00-11:30,笔试前5分钟启封考试试题,当场改卷,下午16:00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国际处组织的统一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包括英语水平、行政工作能力测试。所有考试人员均需参加大学组织的心理测试。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排名,以所需岗位的1:2比例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成绩并列,按并列名次面试。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的外语水平、自我认知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取全部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面试时间:10月18日上午10:30-11: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与面试时间若有变动,请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综合成绩查询:招聘考试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成绩将于10月18日在国际处通知公告栏公布,按考号查询。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定人选,报大学人事处审批。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侯银花   

  电 话:18892997151      0993-2057352  

  邮 箱:935990510@qq.com


附件1:石河子大学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石河子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9月29日


媒体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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