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7    浏览次数:1938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师市医保改小组发[2015] 1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患有文件规定的十四种慢性病种之一的参保人员均可提出鉴定申请。
  二、患多种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最多申请鉴定享受两种慢性病待遇,请按文件要求提供申请鉴定病种的相关病史资料。
  三、2011年已通过的1~5种慢性病申报人员需重新申请鉴定。
  四、需办理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业务的教职工及退休(退职)人员,请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24日30天内,将申请鉴定病种所需相关病史资料及医疗保险本装在牛皮纸档案袋内,送人事处劳资科,过期人事处劳资科不再受理申报业务,具体要求请参阅所附文件或人事处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2058906

附件:1. 师市医保改小组发[2015]1号文件.doc
      2.2011年慢性病需重新申报名单.zip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劳资科
2015年3月26日

 

媒体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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