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校内旧住宅楼回访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8    浏览次数:2368

各位老师:

  校园住宅区是我校教工居住生活的地方,经住户们反映,楼内住户比较复杂,影响生活的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居住环境,资产管理处、保卫部近期将对我校旧住宅楼进行回访工作,对我校旧住宅楼、教师公寓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摸底。具体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

  2015年3月17日 - 4月15日(每晚19:30-21:30,周末非休息时间),时间安排表附后。

  二、相关要求

  1、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会询问登记相关信息,会占用您的休息时间,必要时要通过身份证或租住合同、房屋交款凭证等核实您的身份,请各位老师配合。

  2、在教师公寓居住的老师请您尽快办理工作证。4月1日起,进入公寓的老师要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请您积极配合公寓管理员的工作。

  三、温馨提示

  凡出租具有个人产权住房的教工,请带房产证到保卫部办理登记手续(无房产证到房管科开具房产证明),并签订治安管理合同。

附:校内旧住宅楼回访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石河子大学保卫部  石河子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5年3月16日


 

媒体石大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