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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2008年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引进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者(博士必须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
1.教授且具有博士学位者
(1)引进补贴25万元(聘期3年内逐年发放);
(2)聘期内享受学校教授工资津贴;
(3)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8万元,文科5万元;(按项目管理)
2.副教授且具有博士学位者
(1)引进补贴18万元(聘期3年内逐年发放);
(2)聘期内享受学校副教授工资津贴;
(3)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6万元,文科4万元;(按项目管理)
引进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者实行聘任制,一个聘期为3年;学校提供拥有使用权的住房一套,具体事宜由后勤处负责;在校服务6年后学校提供的拥有使用权住房归己;引进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者的配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可安排工作,不具备者学校给予300元/月生活补助或安排临时性工作。
二、引进博士
(必须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
1.引进补贴12万元(聘期3年内逐年发放);
2.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按项目管理)
3.来校工作后,取得高校教师资格,通过全国计算机职称模块考试后,给予副教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任为副教授,兑现副教授的工资津贴;
4.在校服务5年后购房者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
5.学校提供拥有使用权的住房一套,在校外购房并享受住房补贴者须退回学校提供住房;
6.配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可安排工作;不具备者学校给予300元/月生活补助或安排临时性工作。
三、引进硕士(必须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
1.引进补贴3万元(只限英语、艺术类、材料科学类、建筑学专业)(聘期3年内逐年发放);
2.来校工作后,取得高校教师资格,通过全国计算机职称模块考试后,给予讲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任为讲师,兑现讲师的工资及校内津贴;
3.学校提供单人单间住房。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调配科
联系人: 王
钢
侯桂兰
联系电话:0993-2058036
/ 2302636
E-mail: wanggang_rsc@sh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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