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石河子大学疫情防控工作中受理检举举报的公告


文章来源:石河子大学    发布时间:2020-02-01    浏览次数:340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学校党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夯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防控工作责任,全力助推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从即日起,石河子大学纪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重点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及时、安排部署不到位、制定方案不可行;

2.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是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坚守岗位,单位主要领导没有靠前指挥,统筹协调不到位,班子成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分工不明确、责任不明晰,压力传导不到位,宣传引导不到位,执行延迟返校工作部署不力;

3.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重点是疫源地人员摸排没有做到全覆盖,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与师市、社区信息互通不到位、联动不到位,隔离的三级管控措施不到位,居家隔离人员没有有效管理,存在脱管漏管情况;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重点是不经批准擅自离市、擅自返校,拒不配合居家医学观察、交通检查、体温检测等管控措施实施,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推拖绕,致使疫情蔓延扩大;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6.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20580191367756769915026249986

网络举报:bgs_jw@shzu.edu.cn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石河子大学纪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石河子大学纪律检查员会

2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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