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文章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17-03-30    浏览次数:1948

各学院,各直属、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7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1.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班、上课。

2.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认真安排做好节日的应急值守、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3.各单位请将4月2日—4日三天的值班表(纸质并加盖公章)于4月1日报校办行政科。

4.学校总值班室设在行政楼一楼警务室,电话:2055777。

保卫部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2057110。

 

  

石河子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媒体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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